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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抚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暨设置行政调解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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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高新分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部门行政调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领导,市局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孔水龙兼办公室主任。并指定各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为行政调解员。 市局行政调解室设置于市局四楼第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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