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
发布时间:
2021-
02-
04
17:
02浏览次数:
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
办事指南
预告登记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
二0二一年一月
预告登记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涉及个人出售、互换、份额约定等权利处分的委托书需经公证或到登记现场签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核对原件) ;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和权属材料:
(1)不动产转移的,提交不动产转让合同、不动产权证书。
(2)不动产抵押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3)预购商品房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提交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以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5.无限售限购情况的说明材料(限购地区以及因取得政策性住房而影响购房资格等情况)。
6.政策性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政府补贴住房)符合上市材料。
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承诺时限为法定时限(如需公告,公告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电子送达。
咨询途径
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0794-2150022;
监督投诉渠道: 0794-2150022
办公地址
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金巢大道1199号中央钻石广场B座二楼。
办公时间
9:00—17:00
节假日预约办理登记业务。